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聊城市安康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购买的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办事处建设东路21号阿尔卡地亚小区D1幢14层3单元3141室房产一套。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房产,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房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01
发布日期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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