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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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聊城市安康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购买的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办事处建设东路21号阿尔卡地亚小区D1幢14层3单元3141室房产一套。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房产,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房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