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腾安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给付原告***20000元、原告***31000元、原告***23000元、原告***35000元、原告***43000元、原告***49500元、原告***28000元、原告***37000元、原告***37000元、原告***27000元、原告***26000元。

二、驳回原告方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7218元(原告方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7218元。

裁判日期 2021-02-03
发布日期 2021-03-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