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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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铭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廊坊市众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 法院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判令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服务费45000元;被告廊坊市众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712.5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2-26 |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