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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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在交强险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4166.84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其他损失合计3071.8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 三、被告***赔偿原告***鉴定费6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双方已赔付的金额,在结算时予以扣减。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请。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0元,由被告***负担,限本判决生效之日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02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