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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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芜湖市繁昌县新鑫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繁昌县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繁昌县新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芜湖市繁昌县新鑫科技有限公司、繁昌县新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103488.56元(暂未计算利息,利息按法律文书确定计息标准算至付清之日止),或扣留、提取其他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申请人需要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或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1-10 |
| 发布日期 | 2020-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