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昆明经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合信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楚天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昆明广一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昆明经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5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5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以20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1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以30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31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以上利息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计算); 二、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经典名院(昆明湾B地块)”项目工程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在工程欠款650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驳回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昆明经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592317元,由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266542.65元,由昆明经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325774.35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5860元,由昆明经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若昆明经之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