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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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华亭市通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润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甘肃众力建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华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1被告甘肃众力建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甘肃省华亭市通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欠款1202192.46元、利息124725元,合计1326917.46元; 2驳回原告甘肃省华亭市通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609元,由原告甘肃省华亭市通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867元,被告甘肃众力建筑有限公司负担16742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