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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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甘肃华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华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偿还原告甘肃华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30000元,支付利息12969.75元,(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1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共计142969.75元; 二、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3339元,减半收取1669.50元,由被告***、***、***共同负担(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