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甘肃省庆阳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甘肃省合水县人民法院(2019)甘1024民初1349号民事判决第2项及诉讼费负担部分;

二、撤销甘肃省合水县人民法院(2019)甘1024民初1349号民事判决第1项;

三、由***支付***材料费及运费65500元。

上述款项限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1438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02
发布日期 2020-03-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