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甘肃省庆阳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庆阳市人民医院 西安中医脑病医院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345元,由上诉人王振龙负担1000元,由上诉人西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3345元。退还上诉人王振龙3345元,退还西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1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04-04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