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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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归还原告***借款87.6万元并支付利息(以87.6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3月23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扣除已支付的19万元); 二、被告***对第一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三、原告***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882元,由被告***、***负担25,000元,原告***负担8,88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