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协助原告***办理克拉玛依区xxx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将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原告***负担。 案件受理费6526.27元、邮寄送达费42.40元、公告费71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18 |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