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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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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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松江生态产业有限公司、天津市钢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天津瀚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共计300994.58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23 |
| 发布日期 | 2021-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