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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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返还9873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保全担保费494元。 诉讼费2142元(其中案件受理费1134元、保全费1008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07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