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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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辽宁华光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易族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舆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602执保204号 申请保全人辽宁华光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河南易族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案件申请执行的事项为:对河南易族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舆支行账户内人民币50万元(账号2********)予以延长冻结,延长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10月17日起至2021年10月16日止)。经本院立案执行,已于2020年10月19日向协助单位及双方当事人送达(2020)吉0602民初6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至此,辽宁华光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602民初6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执行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