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80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2-19
发布日期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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