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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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京新锐竹堂里餐饮有限公司                 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复华卓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幸福港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爱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固安县爱炉竹堂里餐饮有限公司 北京集荟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固安县爱炉竹堂里餐饮有限公司、北京新锐竹堂里餐饮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911094.23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