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违法所得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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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缴违法所得 |
法院 | 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后期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本案可恢复执行。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冻结及查封到期前移送部门认为有必要续冻结、续查封的,应及时向案件执行部门申请。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