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发布于:2021-03-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9)鲁0282民初9841号

原告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码:3702221968********。

委托代理人:孙崇超、吕圣勇,山东锦海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797522147F。

负责人:陈雷,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车云鑫,公司职员。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立案日期

2019年11月13日

适用程序

简易程序

是否公开审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公司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46000元(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公司直接将案款汇至***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即墨支行开户卡号为6217994520024120387中),于2019年11月30日前付清。本次事故双方一次性了结互不追究。

二、诉讼费1610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组织与

调解时间

审  判  员   王平健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张 玮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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