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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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创大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303执2281号 申请执行人谷万明与被执行人浙江创大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本院依据依据发送效力的合经区劳人仲案字(2017)198号仲裁裁决书,申请执行人谷万明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6月2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303执228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