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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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行政案件执行 |
法院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303执恢251号 申请执行人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被执行人翁勇平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翁勇平案由行政非诉一案中,,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