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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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上尚木业有限公司 北京五木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三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4— 一、被告北京上尚木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预付款130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50元,公告费300元,共计750元。由原告***负担225元(已预缴),由被告北京上尚木业有限公司负担52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1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