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上尚木业有限公司
北京五木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三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4—

一、被告北京上尚木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预付款130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50元,公告费300元,共计750元。由原告***负担225元(已预缴),由被告北京上尚木业有限公司负担52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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