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偿清下欠货款1565849元,并从2019年1月1日起以货款1565849元为基数按照还款协议约定每月1%的标准计算违约金至被告***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893元,减半收取9447元,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444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2-01
发布日期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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