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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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京洛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兴泰机械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芜湖诚铭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兴泰钢结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5)弋执字第01167号执行裁定书。 二、解除对异议人北京洛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的冻结。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19-09-24 |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