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洛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兴泰机械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芜湖诚铭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兴泰钢结构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15)弋执字第01167号执行裁定书。

二、解除对异议人北京洛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的冻结。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19-09-24
发布日期 2021-03-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