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亳州华仑国际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亳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亳州华仑国际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购房首付分期款30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自2016年10月31日起每日按应付款300000元的万分之三计算至付清款之日止)。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亳州华仑国际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律师费6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26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