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迈峻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投资收益25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以25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3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付清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694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18
发布日期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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