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甘01执1215号

秦华、兰州新桥监狱:

被执行人秦华犯受贿罪被判处刑罚并处追缴罚金一案,本院(2018)甘01刑初158号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确定:一、被告人秦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万元。二、扣押在案的赃款中,被告人秦华受贿款1104.386万元,依法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我院刑事审判部门已于2019年11月4日将本案移送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秦华在银行账户内的存款500000元,现已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赃款中,被执行人秦华受贿款11043860元,已由扣押机关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上缴国库。至此,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2018)甘01刑初158号刑事判决中涉财产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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