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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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19)甘0102民初4609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借款本金80000元,支付借款利息3616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4900元,由***负担1225元,***负担36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800元,由***负担2450元,***负担7350元。 在本判决生效后,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13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