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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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责任纠纷
法院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白洋(见附件二)等54人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各补偿原告***护理费、营养费、司法鉴定费及伤残赔偿金等1994.57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6846元,由原告负担2200元,被告(名单见附件二)各负担8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9
发布日期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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