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瑞安市阿龙布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付原告瑞安市阿龙布行货款23997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0年10月13日起计算至实际偿付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瑞安市阿龙布行的其他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00元,由原告瑞安市阿龙布行负担25元,被告***、***负担375元(被告负担的受理费,定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缴纳;原告应当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来本院退回预交的受理费余额3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2-19
发布日期 2021-03-1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