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昆山保昆房产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将位于昆山市保昆商苑建筑编号为D1-0110、0111公安编号为东区的两间房屋登记至原告名下。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00元,减半收取1750元,公告费690元,合计2440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20-12-14
发布日期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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