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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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广聚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永州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永州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1593.1元; 二、驳回原告永州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2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