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淮安亿达化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1)苏0813执260号案件的执行。 本案中,如有财产查控措施,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车辆等动产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股权等查封期限为三年,如需延长查封期限,申请执行人应于上述查封期限届满之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申请,否则财产转移等风险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如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可以自协议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02-22 |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