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焦作嘉祥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丰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安徽丰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04×××08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583422.97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任培安在中国农业银行62×××77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408822.97元的冻结。 三、解除对被执行人任培安在中国工商银行17×××88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408822.97元的冻结。 四、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6214662480005947_0108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408822.97元的冻结。 五、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6214662480034707_0108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408822.97元的冻结。 六、解除对被执行人***在广发银行62×××59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408822.97元的冻结。 七、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5522452480023846_0108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408822.97元的冻结。 八、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银行255944917711CNY0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408822.97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2-26 |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