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人事争议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张留柱位于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问十村(宗地代码:411102202201JC00389号及宗地代码:411102202201JC01306号)两宗土地上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4
发布日期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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