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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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杭州乐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18)浙0104民初214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18)浙0104民初214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181元,由***承担2863元,***承担31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362.5元,由***承担5726.5元,***承担636元。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