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大陆化工有限公司 巢湖市富方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561元(已预缴1631元),由浙江大陆化工有限公司负担。就已预缴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中的超出部分,浙江大陆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院办理退费。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1-18 |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