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徐州润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登记于被申请人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铜房权证铜山镇字第××号房产,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