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春市佳捷楼宇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扎兰屯市人民法院(2019)内0783行初14号行政判决即确认被告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8月10日对原告长春市佳捷楼宇设备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的扎市监特处字〔20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

二、将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扎市监特处字[20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中的罚款数额由70000元变更为40000元。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上诉人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1-04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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