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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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协助原告***按国土房管部门关于办理房地产证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办理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东平红路郁金香街13号15号17号地下一层43号(即广州市白云大道北利海绿洲花园A8号地下室车位43号)车位的房地产权证。 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5-15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