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确认纠纷
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潍坊市潍城区××街××村的拆迁安置面积95.22平方米(其中,李慨、齐国香出卖58.43平方米,张田美、玄成强出卖36.79平方米)归原告***所有。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16
发布日期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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