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嘉兴市巴黎都市西岱宫1幢504室房产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原告***逾期过户滞后金30000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116元、保全申请费2770元、公告费460元,由原告***负担6086元,被告***负担19260元,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1-22
发布日期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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