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泽成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健宁商贸有限公司
泰州泽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仲艳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驳回甘肃健宁商贸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已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25元,由仲艳负担。反诉费418元,由甘肃健宁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2-05
发布日期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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