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建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中发腾龙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闽赣汽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2020)闽0430民初371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建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92,456元,由建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4,411元,由建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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