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国能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宏鑫智华自动化工程(山西)有限公司 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巨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国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江苏国能仪表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80元,由原告江苏国能仪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160元(该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收款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65) |
| 裁判日期 | 2019-12-14 |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