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国能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宏鑫智华自动化工程(山西)有限公司
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巨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国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江苏国能仪表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80元,由原告江苏国能仪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160元(该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收款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65)

裁判日期 2019-12-14
发布日期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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