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资源)赔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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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资源)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10月26日作出的《关于***同志行政赔偿申请书的回复》; 二、被告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原告***的行政赔偿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九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