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天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洛阳东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应当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协助原告***将登记在被告***名下的第三人河南天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1%的股权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7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1-13 |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