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龙翔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长春龙翔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正当竞争纠纷
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北京龙翔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北京龙翔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余款130,975元退还原告北京龙翔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裁判日期 2019-10-23
发布日期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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