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国信国际担保有限公司 中瑞华特(北京)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瑞华特(北京)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432604.84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1432604.84为基数,按年利率24%为标准,自2010年2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并扣除已支付10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300元,由原告***负担823元(已交纳),由被告中瑞华特(北京)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7477元[被告中瑞华特(北京)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18 |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