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行为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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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行为 |
法院 |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不准予执行内乡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7月3日作出的内自然资罚决字(2020)第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106.62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的1106.62平方米集体土地,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经济罚款11066.2元。”之处罚内容。 如不服本裁定书,申请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